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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原则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0-09-05浏览量: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原则
1、我校以考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投档录取,在省招生办每轮出档考生中,按计划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出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加试要求。
2、没有实行专业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院校志愿优先。院校志愿一致情况下,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
3、定向招生专业〔临床医学(定向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治疗技术(定向基层医疗机构)〕招收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定向县(市、区)所属设区市且在当地报考的高中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后与当地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文章来源于: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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