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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简章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9-05-02浏览量:
   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2019年广东食品药品学院、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与我校联合设立“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并于5月1日开始实施“推荐+测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高职专业学院试点专业一览表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1、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了2019年广东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生。
2、广州地区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拥有广州市户籍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往届毕业生。
已被2019年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自主招生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专业学院的录取;被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2、录取方式
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采用“推荐+测试”的录取方式,即“高考报名号+测试”的录取方式。
1、获得高考报名号的方式:
① 应届毕业生通过毕业学校获得高考报名号。
② 往届毕业生及随迁子女通过广州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获得高考报名号。
2、获得高考报名号的时间: 2019年5月6-8日。
3、测试安排:
① 时间:5月13-14日
② 测试地点:待定
③ 测试的内容:包含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由试点高职院校自主命题,自主确定考核形式。
3、人才培养方式
1、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的责任主体,与我校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两所试点高职院校负责,我校协办。教学地点设在我校。试点班学生符合高职院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相关高职院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2、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4、报名时间地点及证件(应届生)
1、时间:2019年5月6日-5月8日
2、地点: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
3、证件:身份证

咨询电话

招生办电话:020-82356756、020-82356757
李老师:17820528801
梁老师:17820528802
吴老师:17820528803
庄老师:13802965708
张老师:17818520256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卫校升学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卫校升学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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