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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办法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3-02-23浏览量: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计分原则:考生总成绩由合格性考试、学校文化考试及特长生加试三项成绩构成。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满分100分,1门合格折算为10分,1门不合格折算为5分;学校文化考试满分200分,采用文化考试方式;特长生加试成绩按照第十四条得分计入总成绩。
(2)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3)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语文成绩排序,再相同者依次看数学和外语成绩。
​​​​​​​(4)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卫校升学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卫校升学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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