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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1-01-21浏览量: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章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和《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630号)及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涵盖新工科、新商科、新医科、新文科、新艺术等多学科综合发展的全日制、综合性、应用型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在校生规模近17000人。学校秉承“修德、技精、勤思、协作”的校训,围绕“习术立业,中西合璧”的教育理念,践行“用明天的主流技术培养今天的人才”的办学宗旨,以“倾力打造东方加州理工学院”为办学愿景,着力探索以培养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基于“产学研创用”全程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与新思路,同时将人才培养纳入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规划中,全链条式培养具有产业全局视野的高端应用型人才。2017年6月,学校被四川省人民政府纳入“十三五”本科高校规划。
2、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3、学校地址: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花海大道大学路1号
4、在川招生代码:5186
二、组织保障
1、我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3、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4、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考务工作小组、招生录取小组、安全保卫与综合服务小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日常工作。
5、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纪检监督,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6、在单独招生录取过程中,学院设立考生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或举报。
三、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2021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报考类别
1、普高类:高中文理科考生
2、中职类:不限类别(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特长类(体育类、艺术类):普高类或中职类毕业生有以下任一特长的考生:
①体育类: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田径、民族传统体育、其他。
②艺术类:舞蹈类、声乐类、器乐类、戏剧与影视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学、文化传承类、其他。
四、招生专业及收费
1、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我校是四川省教育厅批准的学分制改革试点院校,致力于打造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化发展,突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培养创新模式。我校采用和优质企业深度校企产教融合“双主体”办学模式的专业,深化“引企入教”改革和实践,从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地方经济发展、产业升级、人才培养四方面着手,坚持“项目从行业企业中来,成果回到行业企业中去”的产教融合协作思路,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形成了以产兴教、以教强业、良性互动的产教融合长效机制。通过整合校企双方资源,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推出UBL(Ul trawise Blended Link)等人才培养模式,该模式被教教育部批准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通过整合校企双方资源,我校现拥有4亿元的高精尖端实训室,实验实训课程开出率达50%以上,能充分满足学生实践教学的需求,“双导师”师资团队中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博士研究生比例达35.2%以上,其中企业导师是来自企业一线的专家,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分别对理论教学及实践教学的教学方法进行创新,极大地提高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技能水平。
3、在知识储备阶段,提出了“大工科”理念,校企合作开发课程体系;在实践实训阶段,采用“案例教学法”,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岗位学习阶段采用真实体验教学法”,积累实际项目的工作经验和运营知识的能力;实习就业阶段,采用人才匹配法提高学生的综合竞争力。
构建“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提供实践教学资源—建立见习就业基地—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开展毕业生质量反馈”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率达99%。学生通过在读期间参加学校勤工俭学工学结合班可获得每月不低于4000元的企业实践补贴。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以《招生考试报》为准)
五、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
考生本人应于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 ,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填报我院志愿,我院招生代码5186,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时间
考生应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scstc.cn),确定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按学校规定的办法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130元报名考试费。请考生注意,因受疫情影响,考生确认均在网上进行,不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考试分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两部分,由学校自行组织。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1年我校单独招生共投放招生计划9800名,单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统一公布为准。艺体特长类项目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中。
七、考试办法
1、考试科目
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组成,总分为500分。普高类考生、中职类考生报考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艺体特长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特长测试。
①文化考试总分300分,三科分卷,考试科目及占比为语文(60%)、数学(20%)、英语(20%);
②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分200分;
③特长测试考核总分为200分;
④考生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占总成绩30%)+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考核)成绩(占总成绩70%)。
2、考试内容
①普高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及综合素质测试。
②中职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含面试)。
③艺体特长类考生进行文化考试和特长测试,测试采用现场测试方式进行,考生在考试时只能选择一个项目参加测试。
④文化考试由四川省统一命题,分普高类试卷和中职类试卷,我校自行阅卷评分。
⑤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并进行测试及评分,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仪态仪表、价值取向、语言沟通、逻辑思维、个人展示、职业倾向、专业基础及基本专业技能(中职类考生)等项目进行考察。
3、考试地点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花海大道大学路1号。
4、考试时间
①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请关注我校官网信息。考生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空中乘务、民航运输专业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②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八、录取
1、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生考试后成绩总体情况分类别划定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及总成绩的合格线。
2、在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及总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成绩总分相同,则按照填报专业依次比较考生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4、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5、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6、我校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则可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九、免试
1、免试录取条件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免试录取申请办法
考生向我校提出免试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有《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技能资格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学院组织复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对口类专业。经学校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5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条件者,具备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资格,即: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职单招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学院相应的高职专业。
十、工作日程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1、凡经我校单独招生被录取的新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经查有舞弊行为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其他事宜
1、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2、凡经单独招生考试就读我校的新生进校后可根据学籍管理办法申请转专业,但普通类与艺体类专业不能互换。
3、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1、我校在单独招生报名及录取期间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中及时公布各类招考信息。
2、我校单独招生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查询: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scstc.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scstc.cn
学校招生咨询QQ:800067858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8-36792608、36792609、36792611、36792612。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卫校升学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卫校升学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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