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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原则及录取规则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0-02-24浏览量: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原则及录取规则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和中职类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规则
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同分情况,则按先比对文化成绩(文化同分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分科比对),再比对综合测试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若某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测试、技能测试任意类型0分考生,不予录取。
(三)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随后学院即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岗在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式,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面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五)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卫校升学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卫校升学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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