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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专科(高职)生免费培养计划表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0-06-30浏览量:
到2024年
广西要为全区乡镇卫生院
订单定向培养3000名
专科(高职)层次医学毕业生
通过合格医学毕业生的培养和输送
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力资源配置
加快建立一支数量适宜、质量较高、结构合理
适应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需要的
基层医疗卫生队伍
有效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2020年至2024年,每年招收600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专科(高职)生进行全日制培养,学制3年,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中医学(针灸推拿方向)。每年具体招生人数及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专业构成比视当年各地需求计划确定。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专科(高职)生免费培养计划表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我校免费培养招生计划表)
组织实施
组织形式
自治区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中医药部门负责根据我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需求,确定定向单位和岗位,提出免费医学专科(高职)生需求数量;自治区教育厅商卫生健康、发展改革部门确定开展免费医学专科(高职)生培养的高校以及各培养高校的招生计划,并指导招生录取和培养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指导县级卫生健康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免费医学专科(高职)生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培养高校负责免费医学专科(高职)生的培养工作,并负责免费医学专科(高职)毕业生的就业指导。    
培养经费
免费医学专科(高职)生在校学习期间(包括实习阶段)免除学费和免缴住宿费。自治区财政每年按标准给予补助,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补助标准。
录取办法
1.自治区教育厅将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专科(高职)生招生计划列入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医学教育类,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及其他类之前录取。
2.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所填报的高考志愿和高考成绩,将高考成绩达专科(高职高专)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全部投档给相应院校,由培养院校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以及高考成绩分地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3.在定向生源县(市、区)内,如果生源不足,可以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填报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可视情况在全区进行征集志愿、招录。
4.各培养学校负责通知并督促被本校录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专科(高职)生务必在本批次录取规定时间与定向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如有学生不愿就读,学校必须告知学生书写自愿放弃培养申请书并签字,学校凭其申请书为其退档。
5.被录取学生在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需求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协议书一式五份,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学生本人各一份,其余两份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交培养学校。然后凭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参加学习。免费医学专科(高职)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各培养学校收到本校拟录取考生与有关部门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培养学校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
组织培养
主要依托广西科技大学、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区内开设有高职高专临床医学的院校按全科发展方向培养,培养过程根据农村卫生工作需要,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临床能力培养,适当增加中医学(民族医学)教学时数和计划生育技术相关内容;依托广西中医药大学培养针灸推拿专业学生。
相关政策
(一)免费医学专科(高职)生毕业后,按规定可获得相应的学历,按有关规定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并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规定享受工资待遇。经招收录取纳入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者,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记入6年服务期内;延长规范化培训期的免费医学专科(高职)生毕业生,延长期培训费由个人承担,延长培训时间不计入6年服务期内。经延期培训后仍未取得合格证书者,所有培训时间均不计入服务期内。规范化培训期间免费医学专科(高职)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注册等工作由培训基地负责,职称晋升等工作由原单位负责,培训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二)免费医学专科(高职)生毕业后,应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相关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到,由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合同管理,服务期6年。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内,执业注册地点为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服务期满,继续留在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员,按照《广西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8〕125号)等相关规定,享受职称晋升等倾斜政策。
(三)延期毕业的免费医学专科(高职)生,延续学年内相关培养费由学生本人承担;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和生活补助,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收回上缴财政。免费医学专科(高职)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或在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内违反规定流动的,退还已享受的3年专科(高职)医学教育减免费用、2年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经费,并缴纳50%的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纳入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对于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后违约或未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及违约金等恶意违约者,上报国家相关部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在全国公示,实行失信联合惩戒。退回的减免费、培训费及违约金由定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收回上缴财政。
(四)免费医学专科(高职)生在毕业前和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专科升本科等方面的学历学习。
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专科(高职)生免费培养对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履行地方政府职责,加强本土化人才培养、推进分级诊疗和健康广西建设的重要措施,按照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加强全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卫科教发〔2020〕3号)等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专人专责,建立和完善协调沟通机制,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各培养医学院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定向医学生的招收工作;要按照培养目标和农村卫生工作需要,制订完善教学计划和实施,加强对定向免费医学生的管理,规范教学培养全过程,培养合格的医学毕业生。
(三)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市级卫生健康行政等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确保招生协议签订、毕业履约待遇等相关政策的落实。
(四)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解读开展订单定向医学专科(高职)培养政策,广泛宣传订单定向医学生成长成才典型事例和其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动员广大有志青年积极投身医学、深入基层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为建设健康广西、壮美广西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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