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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5年中招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5-05-03浏览量: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5年中招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以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5年中招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二、中招自主招生计划
面向全市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等计划内容以学校后续公布为准(原文未详细展开)。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学业要求
已参加2025年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具有北京市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升学资格。
(三)成绩要求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上机考成绩≥36分。
(四)身体条件
  1. 通用要求:身心健康,符合《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入学体检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评定标准的通知》,以及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补充规定。具体如下:
    • 五官端正,眼睛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 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 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报考。
    • 肝功能异常者不宜报考。
    • 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躯干或肢体残疾者不宜报考,否则无法完成学业。
  2. 护理专业特殊要求:只招收女生,身高低于1.55米者不宜报考。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5月9日9:00至5月11日12:00登录学校中招自主招生报名网站(http://www.bjhvc.edu.cn),按照“中招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要求,输入考生信息,逾期不再受理。
(二)注意事项
  1. 填写信息须如实、清晰、完整,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姓名、身份证号、考生报名号缺一不可,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可修改,务必检查无误后提交。
  3. 体检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4. 报名信息中填写的联系电话须保证联络通畅。
五、成绩核定
(一)综合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满分105)=英语上机考(满分40分)+附加分(5分)+面试成绩(满分60分)
(二)注意事项
  1. 附加分:获得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荣誉称号(以证书为准);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限足球(女)、篮球(女)、田径(以证书为准),可获附加分5分。
  2. 面试资格: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招生人数时,各专业按英语上机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名招生计划前200%的考生获得面试资格。
  3. 查询面试资格:考生于5月12日10:00以后可登录“中招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获得面试资格,如获得面试资格请打印准考证并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4. 面试成绩:由各专业考官进行专业测评确定。
六、面试时间及方式
(一)面试时间
5月13日8:30开始
(二)面试地点
 
面试专业 面试地址
护理 二院区(通州区玉带河西街24号)
中药学 三院区(通州区九棵树东路128号)
(三)面试要求
考生到校面试时需携带《202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作为面试核验材料。
七、录取时间及办法
(一)录取办法
学校成立中招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及工作组,以“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录取,接受监督”为原则,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通过学校中招自主招生办法获取录取资格,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当报考同一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该志愿计划余额时,对面试成绩高者进行录取,直至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预录取考生到校办理预录取手续,并将初录结果上报市教委、市中招办审批,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初录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二)预录取时间
  1. 网上查询预录取结果:考生于5月13日20:00以后登录学校官网(http://www.bjhvc.edu.cn),查看《2025年中招自主招生预录取名单》。
  2. 办理预录取手续:请《2025年中招自主招生预录取名单》中的预录取考生及监护人于5月14日9:00 - 12:00携带《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空表)原件、《202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原件,到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二院区(通州区玉带河西街24号)办理预录取手续。
  3. 逾期处理:如预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预录取手续,学校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三)注意事项
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被学校中招自主招生录取后,需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再参加中考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未被中招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在参加今年的中考后,继续填报学校中考志愿。
八、监督机制
(一)监督主体
中招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中招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纪律要求
从事和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条例,对违反者将追究责任。
九、政策说明
《方案》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冒充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学校招生咨询联络方式
(一)咨询网址
http://www.bjhvc.edu.cn
(二)咨询电话
63209026、63209027、63209118、63209168
(三)监督电话
63209001、63209057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卫校升学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卫校升学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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