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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中招自主)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3-05-05浏览量: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中招自主)
咨询电话:63209026、63209027、
                  63209118、63209168。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中招自主招生计划(全市招生)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中招自主)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已参加2023年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具有北京市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升学资格的考生;
(三)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
1.英语上机考成绩≥30分;
2.生物卷面分≥50分,地理卷面分不设最低分数线。
(四)身体条件要求:
1.身心健康,符合《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入学体检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评定标准的通知》以及我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补充规定:
(1)五官端正,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2)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3)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报考;
(4)肝功能异常者不宜报考;
(5)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躯干或肢体残疾者不宜报考,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
2.护理专业只招收女生,身高低于1.55米者不宜报考。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考生于5月12日9:00至5月13日12:00登陆我校中招自主招生报名网站www.bjhvc.edu.cn,按照“中招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要求,输入考生信息,逾期不再受理。
(二)注意事项:
1.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个人信息,所填写的信息应与中考报名所填写的信息一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考生报名号缺一不可,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一次提交完成后不可修改,务必做到检查无误后提交;
3.凡体检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4.中招自主招生报名信息中填写的联系电话须保证联络通畅。
五、成绩核定
(一)综合成绩(满分210分)=学业水平成绩(满分11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学业水平成绩(满分110分)=英语上机考(满分40分)+生物卷面分(满分70分),地理卷面分仅用于参考。
(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面试。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招生人数时,各专业按照学业水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名前150%的考生获得面试资格,面试成绩经考官进行专业测评确定;
2.考生于5月14日14:00以后可登录“中招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获得面试资格,如获得面试资格请打印准考证并做好面试准备;
3.考生到校面试时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作为面试核验材料。
六、面试时间及方式
(一)面试时间:5月15日9:00开始
(二)各专业面试地点一览表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中招自主)
七、录取时间及办法
(一)录取办法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组成的中招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及各具体工作组,以“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录取,接受监督”为原则,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通过我校中招自主招生办法获取录取资格,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行择优录取。当报考同一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该志愿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面试成绩、生物、英语、地理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录取,直至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预录取考生到我校办理预录取手续,并将预录结果上报市教委、市中招办审批,及时将预录取结果在学校官网上向社会公示。
(二)预录取时间
1.网上查询预录取结果:请考生于5月15日20:00以后登陆我校官网www.bjhvc.edu.cn,查看《2023年中招自主招生预录取名单》;
2.请《2023年中招自主招生预录取名单》中的录取考生及监护人于5月16日9:00-12:00携带《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空表)原件、《202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原件,到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二院区(通州区玉带河西街24号)办理预录取手续;
3.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预录取手续,我校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三)注意事项:
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被我校中招自主招生录取后,需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再参加中考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未被中招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在参加今年的中考后,继续填报我校中考志愿。
八、监督机制
(一)中招自主招生工作将在学校中招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在本次中招自主招生工作中要求从事和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条例,对违反者将追究责任。
(三)监督电话:63209001、63209057。
九、学校招生咨询联络方式
咨询电话:63209026、63209027、
                  63209118、63209168。
文章来源于: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招生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卫校升学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卫校升学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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