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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0-05-15浏览量:
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我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 号)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966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技区科技新城和兴路1510号
第六条 基本概况:学院始建于1958年,属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山东省教育厅双重管理,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和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占地1043亩,拥有威海、淄博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12610人。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院紧紧围绕“药品、食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及健康管理”产业链,聚焦医养健康产业人才需求,设置药学系、制药工程系、经营管理系、中药系、医疗器械系、食品系、健康管理系等七个系,校地校企共建“高新学院”“威高学院”“智慧物流学院”“鲁南制药学院”“漱玉商学院”和“绿叶制药学院”,开设药物制剂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化妆品经营与管理等34个专业。
学院始终坚持“为药品食品事业服务,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办学宗旨,秉承“为民、精诚、日思、日进”的校训,注重内涵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累计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8万余人,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多年来始终供不应求,许多已经成为全省医养健康行业企业领军人才和中坚力量。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宣传统战部、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纪检监察室、信息中心、各系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计划调整、考试、录取等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八条  监督机制: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考试和招生录取,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如考生对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在预录取名单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电话:0631-5712916。
对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录取中被举报或查出认定为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处理。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200人,单独招生计划为8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
附表: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分专业招生计划
山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第五章  报名条件及方式
第十条 报名条件:
1、综合评价招生:已经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有资格报考。
2、单独招生报名:已经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第十一条 报名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24 日,在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招 生 平 台 ( 网 址 :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第十二条 缴费:考生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前进行网上缴费,费用80元(鲁价费发[2016]95号文)。缴费完成后,考生进行“信息确认”(缴费、信息确认及考试时间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确认考生报名信息是否正确。
第六章  测试办法及安排
第十三条 单独招生:
1、范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实行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弹性学时,学生的学业年限既可以 2-3 年,也可放宽至 3-6 年,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
2、组织:单独招生考试总分为300分,按照考生报考专业通过网上面试方式进行(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面试)。
3、时间:正式面试时间为6月1日上午9:00开始。网上面试技术测试时间为5月30日前,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
4、命题: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按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由学院自行组织专家进行命题。按专业大类报考我院的考生重点考察考生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5、考核: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制定学院考务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6、免试: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招生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试点院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第十四条 综合评价招生:
1、范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20年考生综合评价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2、组织:考生综合评价总分满分为300分,分为考生高中综合素质测评(100分,根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方式进行赋分)、高校考核成绩(面试,200分)两部分,考生面试通过网络进行。按照考生报考专业通过网上面试方式进行(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面试)。
3、时间:正式面试时间为6月2日上午9:00开始。网上考试平台技术测试时间为5月30日前,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
4、命题: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按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由学院自行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5、考核: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制定学院考务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七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
根据专业系部发展规划,在综合考虑师资状况、教学条件的基础上,对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报考人数较少的专业,适当调减招生计划。计划调整后,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依据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按1:1.4的比例划定资格线,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每个考生限报3个专业,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满额时,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以此类推。
若资格线以上考生均未被所报专业录取,且专业服从调剂,则结合考生报考志愿及对相关专业的认同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2、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1)报考夏季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录取原则:每个考生限报3个专业,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报考春季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录取原则:每个考生限报3个专业,按照招生类别并在专业招生计划内单独划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当考生所报专业已录满,且专业不服从调剂,不予录取。
4、当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考人数未达到总计划数时,两者计划可以互调。
第十六条 确定录取名单:在确定预录取名单后,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学院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规定,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凡已被各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八章 学费标准、奖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普通文科类专业4800元/年、普通理科类专业50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5000—8800元/年。
理科类专业:药物制剂技术、生物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生物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生物技术、食品加工技术、制药设备应用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化工装备技术、药学、中药学、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贮运与营销、餐饮管理、化妆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与管理、精密医疗器械技术、物流管理、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化妆品技术、中医养生保健。
文科类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
校企合作专业: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校企合作)、食品贮运与营销(校企合作)、物流管理(校企合作)、健康管理(校企合作)、药学(校企合作)收费标准为8800元/年;制药设备应用技术(校企合作)、餐饮管理(校企合作)收费标准为7000元/年;精密医疗器械技术(校企合作)、医疗设备应用技术(校企合作)、药品经营与管理(校企合作)、药物制剂技术(校企合作)、护理(校企合作)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   
第十九条  住宿收费标准:所有学生公寓均为六人间,学生公寓带电梯和洗浴功能的为1100元/年/生,其他公寓楼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生。
第二十条  学生因故退学,将根据有关规定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学院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机制,建立了包括奖、贷、减、助、补等多措并举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积极帮助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院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贫困新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技区科技新城和兴路1510号
邮政编码:264210
招生热线:0631-5712909、5712908、5712907
免费咨询:400 0890 109
传  真:0631-5712666
邮  箱:zhaoban2909@sina.com
网  址:http://www.sddfvc.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卫校升学网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以上学校相关内容均不代表卫校升学网意见。考生填报志愿请以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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