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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卫校2018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说明

信息来源:南京卫校官网作者:发布时间:2018-07-13浏览量:

一、办理就业手续的时间

 

暑期,7月18日、8月8日、22日(此3天为暑期办理就业手续规定工作日)。9月份正常开学后固定为每周三。

  

二、就业手续的办理步骤

 

1、6月22日起可将已签约协议书(第二联乙方留存联)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交至招生就业工作处。

 

2、暑期,请在规定工作日将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交至招生就业工作处,并在下一个规定工作日来校领取报到证。(不在南京就业的同学,请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提前将相关材料寄至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并在规定工作日来校领取报到证)

 

3、户籍在学校的毕业生,应在领取报到证后立即至学校保卫部领取户籍登记表,前往燕子矶派出所办理户籍转出手续。

 

4、领取报到证后应前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户籍在校的毕业生需同时将户籍转出证明也交至工作单位或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如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不清楚该去何处办理报到手续,请在领取报到证时咨询招生就业工作处。

 

5、来校办理过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学校会在8月通过南京市邮政局毕业生档案专递寄发毕业生档案。(如工作单位要求毕业生自行携带档案材料,请毕业生在来校领取报到证时向招生就业工作处说明)

 

6、专转本毕业生如确定升学,请在7月5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至招生就业工作处,8月22日来校将个人档案领出,自行带至录取学校。

 

7、3+4转段毕业生档案将由学校统一处理。 

 

三、注意事项

 

1、2年内从未来校办理过就业手续, 2年后学校会将该毕业生人事关系派遣回原籍。该毕业生仍需来校办理毕业生就业结转手续。

 

2、如在办理就业手续时遇有各类不明问题,请来电向招生就业办公室咨询,025—85314757。

 

3、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晓庄40号,南京卫生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

   电话:025-85314757

   邮编:21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