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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宜良县第二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信息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1-12-01浏览量:
昆明市宜良县第二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宜良县第二人民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宜良县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其他要求说明如下:
昆明市宜良县第二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所有岗位不限开考比例,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按报名人数削减岗位。不限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人数达3:1以上的,2:1比例进入面试,按总成绩确定最终录用人选;笔试人数达2:1的,2:1全部进入面试,按总成绩确定最终录用人选;笔试人数达1:1的,等额进入面试,以综合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考体检标准;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
(六)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2.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等健康状态不适宜医疗工作的人员。
3.宜良县区内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辞职不满一年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12月4日(8:0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昆石公路2号(宜良县第二人民医院)十一楼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7596497。
(三)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的证明。
以上证件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员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打印填写《附件2:宜良县第二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同时在报名表上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提供同底照片1张。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代为报名。
2.报考者应按照招考通知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四、考试及面试
(一)考试
1.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为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按100分设置。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二)面试
1.由院内随机抽取科室主任或中高职以上医生组成面试组进行面试。
2.面试形式由面试小组规定。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察。考察时须再次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其他情形。
七、确定录用人员并公示
1.录用。确定录用人员并公示。以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的综合成绩为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总成绩名次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的,根据招聘岗位需求,以综合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不限递补次数。
3.公示。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考核及体检
(一)考核
由招聘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外调等方式对考试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二)体检
由我院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工资待遇
(一)以上人员一经录用,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二)其它待遇及福利,按照医院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环节应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的监督。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871-67542216。    
十一、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宜良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宜良县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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